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7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87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有关单位:
9月18日起,市级环保督查组将在崇明开展“回头看”检查,为压实各方责任,落实环保措施,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混凝土行为
各乡镇、公司(园区)要根据区政府非正规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联动机制要求及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实守土责任,建立健全辖区内非正规混凝土搅拌站的巡查、发现和报告制度。对查实的非正规混凝土搅拌站坚决予以整治拆除,汇总形成底账,并将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防止整治后出现回潮现象。同时,要开展源头治理,重点加强对属地非报监工程项目的监管,一旦发现有非法生产混凝土流入建设工程,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二、认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各建筑工地、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要根据我委《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沪崇建管〔2020〕102号)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确保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能够迅速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二)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建筑工地要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按要求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及围墙喷雾降尘系统,并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即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百分之百达到要求。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未取得环保牌照、超过设计年限等情况的非道机械。
(三)落实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各混凝土搅拌站要严格落实绿色环保搅拌站各项管理措施,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专人负责厂区道路和场地清扫;二是厂区内喷淋设施每日定时开启;三是原材料堆场做到完全覆盖到位;四是车辆进出厂区严格冲洗,防漏设施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五是扬尘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三、切实开展燃气设施设备排查
各燃气企业要对各类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开展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强化设施设备的本质安全,确保燃气生产、供应、运行安全受控。要加强燃气储存的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对门站、调压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保护设施配备到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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