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6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83号
成文日期:
2022-09-05
发布日期:
2022-09-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工程参建单位:
近期,市委督查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疫情防控办监督指导组对全市36个建筑工地开展实地暗访,发现人员底数、信息未完全掌握,工地封闭式管理不够到位,核酸、抗原检测的要求未严格执行,内部风险防控仍较为薄弱,场所设置不够规范,清洁消杀仍存在漏洞六大问题,为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最新版《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沪肺炎防控办〔2022〕995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员实名制,加强现场人员管理
(一)工地应将有劳务或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全数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对现场人员进退场以及涉疫状态同步在实名制系统中予以更新和标注。
(二)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中应包括有关的身份信息、核酸信息、抗原检测信息、务工经历、培训经历、工资支付等信息,并与工地信息匹配绑定。
(三)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做好“一人一档”,每人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本市居住地、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区、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进退场时间等关键要素信息。
二、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人员进出场管控
(一)出入口应布设场所码,应设置通行门闸和视频监控,并且必须保证门闸只能由值守人员开闭,每个出入口应设置专人 24 小时值守。
(二)严格查验进场人员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
(三)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参建方企业人员、小业主代表、政府部门人员等临时到访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除做好第二条工作外,应由专人接待,并做好全程活动轨迹记录。
(四)绿色工地、橙色工地临时隔离区外人员如需离开工地,应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后方可离开;橙色工地临时隔离区内人员不得外出;红色工地实施全封闭管理,除保供人员外非必要不流动。
三、实行全员核酸、抗原检测,严格落实频次要求
(一)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充分利用核酸检测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在属地乡镇和防控办筛查的基础上,组织现场人员每48小时核酸检测1次,以及不低于每天1次的频次进行抗原检测。
(二)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统一组织工地所有人员网格化、精细化有序参加采样,避免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禁止不同工地人员混合检测。
(三)对于自行采样的工地,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属地乡镇的指导下落实专人负责核酸采样,并经过培训上岗,确保采样手势规范。
四、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风险防控
(一)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利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作业点、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区域显著位置,通过电视、广播或海报等形式进行个人防护要求、新冠病毒基本知识、疫情感染风险、针对性防控、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宣传。
(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应纳入进场、每日岗前教育内容。防疫交底内容应包括新冠病毒基本知识以及疫情发展形势、国家和地方管理规定、项目疫情防控标准要求、典型案例及应急处置流程等。
(三)工地人员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应佩戴N95/KN95口罩)。
(四)工地出入口安保人员、食堂采购人员、隔离点管理和送餐人员等风险较高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分开居住。
(五)工地应根据食堂大小及就餐人员数量,分批就餐。食堂提供的食物每餐应留样,留样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
五、规范场所设置,补齐基本配置
(一)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制定临时隔离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应急启用流程。临时隔离区内房间数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并与住宿区、办公区之间有明显分隔,保持适当防疫距离。
(二)临时隔离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临时隔离区视频全覆盖。临时隔离区内房间应设置物资缓冲区,所有生活和防疫物资应进行消毒并静置不少于30分钟。
(三)防疫物资要单独设置仓库存放,由专门的物资管理员进行保管,同时应建立物资存储台账和物资收发制度。
(四)项目应设置专门回收口罩垃圾桶,并每日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废弃口罩应投放至专门垃圾桶内进行集中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六、完善消杀制度,堵牢管理漏洞
(一)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健全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至少配备1名消毒人员专门负责本建筑工地日常消毒工作。消杀后,规范进行记录,并将记录张贴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醒目位置。
(二)消毒范围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隔离区、厕所、盥洗室、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施工现场(含:施工电梯,其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室)、其他设施(如:化粪池排污口、空调出风口)、项目部用车、外来车辆等。
(三)临时隔离区每日消毒不少于4次,使用后终末消毒;住宿区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宿舍内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办公区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办公室内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对厨具、桌椅等高频使用部位适当增加消毒次数;会议室在会议开始30分钟前和会议结束后对场地等进行消毒;文体活动室、盥洗室、厕所、浴室、洗涤池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请各建筑工地重点对照但不限于以上防疫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自改报告报区安质监站。区安质监站将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由我委牵头的月度工程巡查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对于自查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防疫漏洞的,将进行严格处理。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