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4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64号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各方: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建筑工地人员密集,仍面临较大的防控风险挑战。为坚决杜绝破防出现,深入贯彻落实7月17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现场人员管理
各工地要摸清人员底数,并将所有现场人员全数录入实名制系统。重点关注居住工地外通勤人员,建立相应人员清单(包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等信息),于7月19日17:00前将上述清单报送至属地乡镇防控办和区安质监站备案。之后要及时更新人员清单,建立周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从下周起于每周一17:00前报送。
二、人员进出场管控
人员出场管控实行分色管理。绿色工地人员可以在有管控条件下进出工地,出工地要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橙色工地临时隔离区内人员不得外出,临时隔离区外人员如需离开工地,应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红色工地人员实施全封闭管理,除保供人员外非必要不外出。人员出场后再回工地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加即时抗原阴性证明。工地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对于确需外出的离岛返回人员实行不少于2天的静默期管理,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分区管控
建筑工地应划分为生活区、工作区(含办公区、施工区)、临时隔离区进行分区管理,食堂采购等风险较高的后勤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分开居住,并尽量不与其他人员接触。
四、消毒管理
各工地要严格按照最新版《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沪肺炎防控办〔2022〕802号)要求,健全完善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配齐备足消毒人员和消毒物资,对工地内的全部区域和重点部位按规定频次进行消杀。同时,要建立防疫物资存储台账,确保防疫物资均在有效期内。
五、出入口管理
送货、抽样、检测等工地辅助单位车辆应先进入过渡区,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车辆上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卸货交接时应避免下车,实行无接触配送。后勤人员进出工地须扫场所码登记,采购物资均须完成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
六、核酸检测
建筑工地所有现场人员应全员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服从属地乡镇核酸检测的具体工作安排且不低于每48小时检测1次的要求,对于后勤人员实行每日核酸检测。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适时对监管范围内工地的核酸检测、场所码扫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人员管理措施有效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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