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3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50号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防汛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崇汛办〔2022〕6号)、《关于统筹做好防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崇汛办〔2022〕7号)要求,统筹防疫和防汛,扎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全面动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压实责任统筹安排。受疫情影响,今年防汛备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基础工作准备、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应急处置等方面面临新考验。各单位、各科室要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把防汛防台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特别是各级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推进防汛措施落实。要压实防汛责任,专题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提高指挥调度、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集结力量加强值守。各级负责人要在本科室、本单位内广泛动员,继续发挥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冲锋在前、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统筹协调疫情期间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值班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防御工作和灾情险情的信息报送,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信息准确、畅通。
二、准备充分,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一)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最新下发的《区建设管理委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22版)》,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通过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行动、规范应急处置步骤,使应急预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加强巡查防守,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做好人员转移、设施抢修、关停避险等管控措施。
(二)结合防控强化演练。要督促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开展防汛培训,确保汛情灾情处置“有章可循,心中不慌”。要加强预案演练,通过桌面推演、临时拉练、综合演练等方式,开展工程抢险、积水抢排、应急调度、物资调用、灾情处置、人员转移等方面演练,不断提升应急能力。演练过程中,要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确保防疫安全。
三、开展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一)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责分别紧盯建筑工地、玻璃幕墙、城镇燃气、地下空间、道路照明五大方面,督促相关责任企业开展汛前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及时掐灭安全隐患苗头,全力确保汛期建筑、燃气行业有序运转。
(二)适时开展现场检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组织指挥、责任落实、预案方案、物资队伍等,加强建筑工地大机倒塌、危棚简屋坍塌伤人、燃气设施设备事故、地下空间雨水倒灌、玻璃幕墙坠落伤人等隐患的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及时闭环管理,把隐患排查整改贯穿于整个汛期。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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