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2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4-24
发布日期:
2022-04-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工程参建各方:
现将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市级集中救治场所项目和隔离用房项目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各区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压实市级集中救治场所项目和隔离用房项目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各区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85号)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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