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2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32号
成文日期:
2022-04-06
发布日期:
2022-04-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单位: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严格落实此前发布的通知要求及工作提示,坚决打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狙击战,现将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公司(园区)、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遵照执行,督促各建筑工地把各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附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76号)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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