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工作提示(二)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4-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2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29号

  • 成文日期:

    2022-03-31

  • 发布日期:

    2022-04-11

各行业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公司(园区)、工程参建各方:

目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本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也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工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0版》以及《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工地预防性消毒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建办发﹝2022﹞173号)的基础上,再做如下工作提示:

一、严格闭环管理

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工地内部人员聚集和流动。对于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做好途中闭环管理,统一安排接送,并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二、落实防疫措施

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及属地乡镇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工地预防性消毒、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核酸检测,确保人员、场所安全。

三、加强应急处置

各建筑工地必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联系上报等关键环节。一旦发生疫情和安全生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确保遇事不慌,处事不乱,按照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做好后勤保障

各建筑工地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员生活、个人防护、防疫消杀等物资及相关资金保障到位,关心好工人生活,安抚好工人情绪。同时加强对后勤人员的管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减少非必要接触,筑牢工地安全屏障。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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