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日期:
2022-02-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呈报〈崇明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报告〉的请示》(沪城投瀛洲[2021]13号)及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调整概算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曾以沪崇建管〔2018〕261号文批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现鉴于须满足抗震超限审查、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及外部电力线路接入、烟囱吊机方案调整要求等因素,原则同意你司调整崇明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二、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9407.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610.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61.53万元,预备费2061.76万元,土地费用1555.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18.03万元。所需资金除自筹外,不足部分商银行贷款。
三、其他要求仍按照沪崇建管〔2018〕261号文执行。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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