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委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20000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2号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发布日期:

    2022-02-10

各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根据《崇明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沪崇防控〔202110号)、《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应急联〔2021838号)要求,结合本区建筑工地实际,现就我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引导,全面摸清建筑工地底数

(一)开展建筑工地排摸。为确保所有建筑工地纳入防控范围,由我委对在建在监的建筑工地、各乡镇对管辖范围内的在建非报监工地进行排摸,引导参建单位在春节期间谨慎施工,如确实需要连续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向区安质监站、属地乡镇报备,并编制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

强化流动人员管理加强返乡人员防疫教育,提醒做好自身卫生防疫,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保防控到位。配合属地乡镇做好留崇人员的排摸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输出地已被明确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作业人员,各乡镇、用工单位、用人单位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劝导其留崇过节,并向属地乡镇、区安质监站报备。对于从国内其他低风险区域来沪探亲的从业人员亲属,进入建设工地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强留沪人员保障工作。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充分考虑春节期间留沪员工的情绪变化,强化人文关怀,根据防疫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及文体活动,细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整洁、舒适、喜气、祥和的节日气氛,缓解留沪人员的思乡情绪。

二、完善体系,强化春节期间工地管理

(一)完善工地现场管理体系。一是工程参建各方要完善春节期间工地的保障管理体系,建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责任,确保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和相关保障工作的落实到位。二是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在春节期间要加强对工地的带班检查,连续施工的工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带班生产,同时施工单位应全面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进退场和每日健康登记等相关防控工作。三是做好各类防护物资的保障力度,更好地应对疫情防控要求。

(二)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程参建各方要继续提升疫苗接种覆盖面,根据市疾控办相关规定要求,按照“应接尽接”“可接快接”的原则,持续推进、全面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三)实行每日动态更新制度。要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预案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原则,每日全数摸排更新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信息,对包含且不限于进出场情况、每日健康测温情况、留沪(返乡)意愿、留沪(返乡)居住地等信息登记造册,并在实名制系统中每日及时更新。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一是各建筑工地要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15点前按规定向区安质监站报告安全生产、员工稳定以及疫情防控等当日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相关信息,应立即核实并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区安质监站。二是区安质监站要强化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反应和参与处置,并及时通报。同时,每日15点30分前将各建筑工地当日情况汇总后报区建设管理委。

三、提前谋划,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一)助力务工人员有序返崇。一是加强返崇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建立金字塔式联系网络,一层盯一层,密切掌握返崇人员的动态情况。强化区域分类管理,返崇时被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输出地,全面暂缓返崇安排,同时督促所在地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二是加强返崇务工人员管理。根据区政府发布的返乡防疫政策,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崇返崇人员,必须在抵崇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属地乡镇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崇返崇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4、7、14天)。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崇返崇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14天)。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来崇返崇人员,在来崇返崇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

(二)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一是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与辖区内建筑工地做好对接,督促落实好防疫工作要求。对于提出复工或新开工申请的工地,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施工,并实行工地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二是各建筑工地要服从属地乡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确保协同作战。切实建立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疫情防控预案,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三是区安质监站要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地返崇外来人员的排摸登记,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检查。

(三)积极做好复工准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提前与合作的劳务公司做好沟通,通过劳务公司锁定劳务分包队伍,通过提前签署协议、返崇奖励等方式,确保节后足量劳务人员返崇。同时,按照“抓两头、控中间”的方式,加强与劳务人员输出地管理人员的沟通联系,提前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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