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1000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1〕93号
成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你所《关于呈报〈崇明区堡镇垃圾分拣中转站初步设计调整报告〉的请示》(沪崇环[2021]13号)及由上海世纪都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调整概算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曾以沪崇建管〔2021〕48号文批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现鉴于新老定额变化、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施工图优化设计等因素,原则同意你局调整新建堡镇垃圾分拣中转站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二、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768.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21.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1.11万元,预备费177.11万元,土地购置费3408.77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三、其他要求仍按照沪崇建管〔2021〕48号文执行。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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