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生态大道绿道新建工程(城桥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0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10000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1〕87号

  • 成文日期:

    2021-09-02

  • 发布日期:

    2021-09-02

上海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崇明生态大道绿道新建工程(城桥镇段)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崇城府〔2021〕119号)及由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为完善崇明生态大道慢行系统,方便沿线居民出行,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崇明生态大道(城桥镇段)南北两侧新建绿道4.273千米,路面宽4米,具体包括:1、道路工程:老路拆除888平方米,清表土3418立方米,浜塘处理1374平方米,填方6990立方米,新建绿道17091平方米,路面结构加强210平方米,改造边沟盖板200米。2、桥涵工程:2×1.5米箱涵74.5米,:4×2米箱涵27米。3、附属工程: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205米、新建重力式挡土墙265米、新建路缘石9100米、人行护栏1325米、LOGO标识28个、标线134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8盏、反光镜2个、指路警示标识35个、绿道标志12个、雨水口12座、树木搬迁6棵。

二、工程设计

(一)原则同意崇明生态大道绿道新建工程(城桥镇段)初步设计文件。

(二)本工程须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相关要求开展建设,避让管控中的永久基本农田,满足规划部门的要求。

(三)本工程补充完善人非共板的横断面、交通组织等相关设计,优化新建绿道与崇明大道已建非机动车道的衔接,确保断面以及结构顺畅;新建的绿道与横向道路的交叉口应完善相关公安设施;彩色铺装面摩擦系数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若涉及局部借用公路排水沟的,应在设计中完善排水设施,避免形成积水点;部分路段3米宽度的人非共板应进一步征询市交警总队路设处意见;满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

(四)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及《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1]205号)的要求开展相应水土保持工作。

(五)本工程若存在规划河道,在建设道路时应同步建设过河桥梁,桥梁建设时,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提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

(六)由于开发进度不一,新建绿道所需穿越的现状沟渠,应确保河道通畅,可以涵代桥,涵洞型式宜采取方涵,其过流能力不应小于现状河道过流能力。本次工程箱涵工程为顺接原有箱涵,两次施工的箱涵高程、过流断面,需保持一致,明确相关指标、参数,确保两次施工的箱涵沉降一致,并做好延长箱涵与原河岸的顺接。

(七)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批复》(沪崇府复﹝2019﹞77号)和《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构筑物。若修建驿站,需避让河道管理范围;涉河工程等应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水务管理部门要求。

(八)本工程应明确不同路面宽度综合慢行系统中步行道

和自行车道的地面标识划分标准;慢行系统配套服务设施情况,可利用周边现有设施的,设置相应指引牌,无利用设施的,应根据规划和现状情况进行新建,满足绿化部门相关要求。

(九)本工程需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合理设计,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设计,并符合本市海绵城市相关指标要求。

(十)本工程应明确太阳能路灯标准,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十一)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173.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6.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95万元,预备费28.94万元,前期工程费18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二)有关管理、配套部门的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2021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