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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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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办文办会、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应急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访、机要密码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承担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监管科(村镇建设科)。
负责本区建筑、建材行业的行政管理和建设市场的稽查工作。指导本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城区等低影响开发技术应用以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导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区范围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本区乡镇集镇和村庄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建设计划的编制。牵头协调、指导本区开展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
(四)设施运营科。
负责本区城市燃气的行政管理,编制城市燃气规划并推进实施,协调落实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编制区管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专项规划,拟订区管照明设施的年度建设、改造及维护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协调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综合规划等相关工作,编制架空线入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并推进实施。
(五)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科。
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重大工程建设、动迁腾地工作的有关决策指示和意见。负责市、区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协调推进工作,配合做好市重大办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本区重点地区动迁腾地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立功竞赛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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