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1000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1〕81号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08-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为支持崇明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促进崇明建筑业高效快速发展,2000年以来,贵委将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初审权下放至我委予以审核,截止2020年底,我区累计有250家建筑企业受惠于该政策。
国家住建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于今年下半年予以发布实施,根据相关改革政策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将调整为甲级、乙级。为进一步优化崇明区建筑业营商环境,提升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效率,恳请贵委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新资质标准出台后,继续保持对崇明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政策支持的延续性和一致性,下放“乙级升甲级”的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数量与原来持平,为每年12个。我区将严格遵照审批流程和要求,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初审工作。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刘俊卫;联系方式:13701987773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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