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10005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1〕73号
成文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4号文),要求到2019年底,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至少选定一个新开发城区或更新城区启动创建并完成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到2020年,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至少创建一个绿色生态城区。随即,我委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功能定位,各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与特点,确定了“1+3”发展模式,即1个崇明区绿色生态建设区域,3个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区域——东平特色小镇、陈家镇实验生态社区和城桥镇滨江生态社区。
2019年3月,我委启动了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城桥镇政府、陈家镇政府、东平镇政府、生态城投公司、陈家镇公司、光明集团东平小镇农场公司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开展了座谈调研、问卷调研、现场调研等工作。2020年9月,完成了《崇明区绿色生态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听取了相关委局、公司的意见,根据相关意见调整完善。2020年10月22日,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
《崇明区绿色生态规划纲要》共有十章,主要包括总则、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要求(发展本土特色产业体系、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构建便捷高效交通网络、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营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建设智慧生态岛)、实施计划和管控要求等内容,从规划和实施两个层面对崇明区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提供指导。目前《崇明区绿色生态规划纲要》已经形成送审稿(详见附件),恳请区政府进行审批。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附件:《崇明区绿色生态规划纲要》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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