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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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并不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能够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今年我委在信息公开方面新增对在崇在建在监工地材料抽检结果公示,让公众能对本区在建在监工程项目情况,更加直观有效地了解。同时为方便公众手机上便能了解我委相关工作动态,我委依托微信公众号对本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巡查通报进行每月通报,并将本区工程相关内容进行有效更新。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多个平台,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7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2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58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并不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能够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今年我委在信息公开方面新增对在崇在建在监工地材料抽检结果公示,让公众能对本区在建在监工程项目情况,更加直观有效地了解。同时为方便公众手机上便能了解我委相关工作动态,我委依托微信公众号对本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巡查通报进行每月通报,并将本区工程相关内容进行有效更新。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多个平台,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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