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0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0〕9号
成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保障花博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具备稳定、安全的双回路管道天然气供应条件,前期,贵委已批复同意我委建设花博会燃气管道工程的立项申请,现由于管道本体工程投资主体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等原因,我委编制了《花博会燃气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现呈报贵委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2019年6月,贵委已批复同意我委建设花博会燃气管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具体详见沪崇发改〔2019〕327号文。随后,我委积极推进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已完成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完成选线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并开展施工招标。
2019年12月,鉴于花博会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财政预算资金比较紧张,并考虑将来燃气管道设施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及产权归属问题,根据区政府和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协商结果,花博会燃气管道本体工程投资主体调整为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主体为其下属崇明燃气公司,区政府只负责管位范围内绿化搬迁、道路修复等配套工程并承担项目前期相关费用。据此,我委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花博会燃气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调整为三条既有道路开挖埋管施工涉及的道路修复和绿化搬迁,具体包括平悦路(北新公路-新北沿公路)、林风公路(新北沿公路-老北沿公路)、老北沿公路(林风公路-向西400米)。
三、调整后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354.44万元,其中建安费61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4.49万元,基本预备费39.45万元。本工程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四、项目法人
本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崇明区燃气管理所。
专此请示,盼复。
附件:《花博会燃气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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