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法人代表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3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0201900130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19〕93号

  • 成文日期:

    2019-08-21

  • 发布日期:

    2019-08-30

崇明区国资委:

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属贵委委托我委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公司议事和决策能力,确保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和效率,现经我委党政班子讨论,拟提请对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如下调整:

一、股东名称调整

根据《国资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故提请将原股东名称“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调整

1、建议由顾云峰、黄珏、黄国军担任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由顾云峰担任董事长;

2、建议由吴皓、闻聪、朱涛、倪泉美、顾泓宇担任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吴皓担任监事会主席;

3、建议免去王忠良、刘俊卫、姜艳红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4、建议免去黄丽萍、蔡惠香、俞陈忠、杨胜荣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三、法人代表调整

建议由顾云峰担任上海崇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免去王忠良法人代表。

特此函告,盼复。

附件:董、监事信息采集表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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