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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35802018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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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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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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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区建设管理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岛、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方针,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行政服务效能提升、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城乡环境秩序进步和城乡环境景观改观为抓手,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有力确保了城乡运行安全稳定。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保障了建筑建材、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可控。二是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0月底,在监项目91个,竣工项目数75个,共立案查处各类基建程序、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案件16起,罚款金额约225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完成了全区37家非正规混凝土搅拌站主要设备清拆工作;对我区19家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22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和3家商品砂浆企业开展动态监管,开具整改通知单4份,我区建设工程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排摸问题线索,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和市场秩序。三是燃气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加强全区73只供应站、储配站、气化站的检查和监管;积极开展高压管道占压清理整顿工作,启动了高压管道的应急预案编制;强化燃气居民用户日常安检,截至10月底管道气居民用户安检率完成年度计划的90%,管道占压为“零”,瓶装气用户安检率完成年度计划的60%,完成了本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任务;共处理各类燃气事故10起;认真开展“三进”宣传服务活动,深入走访宣传农村和社区居委33个,帮助村民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80多个,并为13个机关、学校和养老机构提供宣传教育和上门服务指导。四是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稳定可控。公园管理方面,加强对新城公园、长兴市民公园、堡镇市民公园、瀛洲公园考核检查,确保了重大节假日公园安全和谐;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方面,开展了8次联合检查和9次日常检查,开具整改单18张,涉及14个乡镇的119个地下空间,确保了本区地下空间安全平稳运行;户外广告、店招牌等景观设施安全管理方面,结合防汛防台工作要求,与业主签订《责任书》《告知书》《承诺书》,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同时检查户外广告设施8800余处,发现问题358处,拆除213处,加固145处,整改完成率100%;对八一路、人民路等市容景观灯亮灯率、灯具掉落等安全隐患进行每月检查,至目前共检查12次,发现灯具损坏共计约120次/处,及时修复率为100%。五是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方面,在前期大排查整治拆除407块的基础上,又排摸锁定229不符合设置要求的点位,目前已完成整治拆除20块;在建工地方面,定时检查工地高空坠物、深基坑等,发现8处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毕;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检查,抽查本区内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玻璃幕墙建筑7栋,开具整改通知单6份,已要求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圆满完成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一是按计划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绿化建设任务,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我区16公顷绿地建设任务(完成18.10公顷)、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我区20公里城市绿道建设任务(完成23公里)、完成了市局下达我区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二是基本完成街心花园和绿化特色街区建设任务,共建设堡镇向阳路、堡镇中路等14个街心花园,完成城桥镇紫檀路沿线绿化特色街区1个。三是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大分流体系建设,推进6座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已召开市级意见征询会,力争在12月底前取得市规土局规划批复;城桥镇建筑垃圾临时资源化设施和大件垃圾资源化设施已建成并开始运行;餐厨垃圾处理厂技改项目已完成技改并开始调试运行;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站项目积极协调区规土局调整专项规划事宜;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项目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建设,建成327个村居回收服务点和18个镇级中转站,加快推进区级集散场建设。四是完成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按计划完成2.0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五是扎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完成了2018年道路照明设施运维工作;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共计普查道路长度257公里,管线长度2660.8公里,同时对城区道路架空线进行调查摸底。六是积极推进我区绿色村庄创建工作,2018年全区计划创建60个村,目前第一批21个村区已审核通过并上报市住建委,其余正在完善资料之中。
(三)大幅改善了城乡市容环境面貌。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18个乡镇、269个行政村、129个住宅小区、162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5282家沿街商户、295家银行、邮政、移动、电信、超市等服务窗口以及52家集贸市场已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1)城乡统筹一体推进。农村地区全面推广“户分户投、村收村拣、镇运镇处”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模式。住宅小区撤除原有楼道垃圾桶,统一实行早晚两次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签订承诺书,实行早晚两次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和“不分类不清运”强制措施。(2)社会宣传全面深化。抓好分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和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引导群众正确分类投放,累计组织不同层面的培训和居民自行讲解1059场次,参训人员达到98万人次,宣传告知书发放98万张。(3)启动湿垃圾处理站提标改造。委托上海环科院等多家专业机构对全区4种湿垃圾处理工艺和21座镇级湿垃圾处理站开展工艺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废”跟踪检测,对检测或评估不达标的湿垃圾处理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4)落实“两网融合”要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建设,加快推进区级集散场建设。推进全区6座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建成投运城桥镇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处理场。(5)进一步充实垃圾收运处作业人员和分类收集员队伍,邀请市环卫专家对全区1300余名村级以上管理人员、21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操作培训,实现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二是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补短板、治五乱”行动,完成162个点位整治任务,共取缔各类亭棚16座,整治规范提升容貌118处,整治、规范指示牌3712处,整治跨门经营20965处,规范店面设施2260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76882处,规范停车划线72530米;深入推进“乱设摊”和“乱张贴”综合治理,共取缔3处无序设摊聚焦点,完成5处设摊管控点整治,出动人员19982人次,清除各类“乱张贴、乱悬挂”117063处;深入推进责任区管理工作,共开展宣传241次,申报创建示范道路41条,提升自律组织20支,培训责任1627人次,培训管理人员263人次;加强渣土管理,共开展联合执法20次,出动人数195人次,车辆180台次,查处工地15家,上门告知15家,查处违规车辆70余辆;切实做好首届进口博览会、国际女子自行车世巡赛、国际铁人三项赛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中秋等重要节日的市容保障工作。三是大树保护、乡镇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及公园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开展古树资源普查,截止目前全区古树名木增至39棵,古树后续资源增至75棵;加强乡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做好城堡两镇树木补植更换及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做好长兴地区第一批、第二批移交绿地养护管理;着力抓好公园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公园公共服务功能的管理体系,加大对公园绿化养护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四是户外广告等景观设施规范化管理得到强化。开展了全区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区级督办任务为79块,各乡镇自拆90块,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拆除,完成率为100%;乡镇自定义任务为90块,实际拆除175块,完成率为194%。同时,加强临时广告(灯杆道旗)设施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临时广告管理办法落实审批制度,对超范围设置的刀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本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实施方案》修编,启动《本区景观灯光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四)大力推动了绿色建筑发展。一是稳步推进绿色建筑,按照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的要求,截止目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或总体设计文件审查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8个,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全部落实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占比为100%。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全部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截止目前,在19个地块土地出让意见征询中明确了要落实装配式建筑;还在4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中明确落实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三是编制相关绿色建筑发展规划,配合市住建委、市法制办开展《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编制工作,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崇明生态岛绿色建筑导则》,已形成初稿。四是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城区是绿色建筑发展的升级版,目前在崇明城桥新城东区滨江生态社区47~52号地块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同时启动了《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另外正积极配合市住建委做好《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导则》编制工作。五是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陈家镇生态实验社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目前海绵城市4号公园试点项目已基本完工,同时完成《崇明陈家镇国际实验生态社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初稿编制,待陈家镇总体规划、控详规划调整完成之后继续深化完善。《崇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截止目前,共在11个地块土地出让意见征询中明确了要落实海绵城市要求。六是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工作,草拟了《崇明区绿色建材三年行动方案》,分阶段逐步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
(五)大幅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一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各类培训;设立了社会投资项目专窗,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微信群,为企业提供跟踪服务咨询;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18年5月1日起取消执行《崇明县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改为由各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按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二是不断强化招投标管理,截至10月底,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共完成230个,其中勘察公开招标2个、设计公开招标15个、监理公开招标40个、施工公开招标139个、勘察设计一体化公开招标10个、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23个、邀请招标1个,完成6个项目评标评估工作。三是不断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截至10月底,共办理项目报建243个,总面积38.74万平方米,总投资82.09亿元;施工许可证98张,总面积38.74万平方米,总造价50.09亿元;竣工项目备案34个,总面积23.65万平方米,总造价11.42亿元;审批通过261家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在企业资质资格受理方面,共审批企业资质申请714家(次),其中,新设立施工企业408家(次),增项149家(次),不合格116家(次),待定21(次),升级13家(次),重新核定1家(次),延续6家(次)。四是及时完成各类建议、提案、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完成了对15件人大建议和28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率和走访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完成了30件信访和150件12345工单的办理答复工作。五是助推花博会建设,开展花博园区环卫专项规划、燃气系统专项规划、国际绿色认证专项方案专题研究。六是扎实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暴露垃圾整治工作、垃圾分类质量提升工作、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重点环境项目实施、中小河道疏浚工作、居住小区综合治理、各类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城市顽症整治等工作。
(六)扎实推进了党的各项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利用每周一的班子工作例会、季度行政办公例会和支部书记例会,组织集体学习、开展专题研讨,把学习教育与“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指导各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制定并下发《崇明区建管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2018年度《上海市崇明区建设管理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分工安排》,填写2018年度《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业绩评定、争先创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并下发《2018年度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三是积极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今年委所属89名党员已全部到社区报到,认领党员公益服务项目89项,报到党员共参与社区组织的相关公益活动100余次,6个基层党支部已全部到相关居委党组织报道,主动承担社区区域化党建项目任务,共认领社区共治项目89项,参与活动20余次。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书香机关建设,办好建管委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班、“党员学习日” “专题学习班” “中心组学习”等,进一步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花香、书香、墨香的“三香”机关文化建设,征集建管系统口号,营造学习氛围。五是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共完成7家事业单位、2家企业、4家“两新”组织、4家村居、长兴镇先丰村178家农户和自行选定的57家走访对象,收集垃圾分类、危房改造、路灯建设、燃气管道等方面问题176个,已全部办结,总结典型案例4个,长效机制1个;开展“双联系”活动, 5名处级干部分别与结对村签订导师工作协议,确定5个工作项目,委党委下属6个基层党支部分别与结对村签订结对协议,确定9个共建项目,所有在编干部均与结对村的重点户、困难户进行结对,实现全覆盖;开展“大整改”活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落实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做好窗口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六是抓好人才和党员发展工作队伍建设有实效,做好组织架构变动工作,完成网格化支部和7个“两新”组织的转出工作;是完善队伍管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退休、调动等手续,2018年招录招录机关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4名,完成1名军转干部的录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退休2人,完成2名2017年度招录公务员的转正定级工作;强化落实干部梯队建设,完成网格化中心6名中层干部、1名委属事业单位副职和2名检测公司副经理的提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委系统基层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委系统2名党员发展和2名党员转正工作,开展后备干部、团员青年培训班,建立青年人才库,开展青年论坛,促进青年人才成长。七是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在指导基层继续开展好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同时,深化建设管理精神大讨论学习活动,协调党群条线开展“七一”颂党朗诵会、素质拓展、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二是结合区域化党建、扶贫帮困、文明单位结对等活动,整合开展建设管理进社区活动,增强全委系统联系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做好“优秀党员示范岗”推荐工作,委党委做好与华建集团都市总院党委的共建工作。八是做好各类志愿者活动,认真落实“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花车巡游”“国际自行车赛”以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志愿者活动;围绕五大生态主题,开展绿化大篷车、露天电影进公园、园艺大讲堂、“做长江卫士,护美丽堤防”等多项志愿者活动。
回顾2018年工作,我们的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绿色建筑发展尚需积极探索符合世界级生态岛要求的发展模式;面对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新要求、新挑战,少数干部责任意识和攻击克难作风、专业服务能力有待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不足,探索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区建设管理委将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工作任务,聚焦城市运营安全、市容环境提升、绿色建筑发展等重点工作,按照“管理服务工作铸品牌、基础设施建设出亮点、生态岛建设有突破”的总体工作目标,努力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奋力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突出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一是持续抓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着力整合资源,做好迎接“花博会”前期准备工作,出台“花博会”临时性场馆建筑的整体监管方案,为实际工作提供具体指导;着力补齐短板,打好“三年提升行动”攻坚战,紧扣各类时间节点持续维持安全态势平稳,持续深化工程质量治理力度,以陈家镇、长兴岛和城桥地区为重点监管区域,持续降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率,提高质量投诉解决的满意度;着力防治污染,建设文明工地,全面推进绿色施工,力推各类文明施工措施,严控工地污染源,同时继续大力动员和积极引导企业创优质工地。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建筑市场运行秩序。继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建设领域稽查和综合巡查,加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营行为,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努力提升我区工程管理水平,维护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二)突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容环卫水平。一是持续发力,将“垃圾分类”打造成崇明生态岛一张靓丽名片。继续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努力形成全社会的共识。抓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针对分类收、存、运、处4个核心环节,将继续邀请第三方加强评估总结,抓整改、抓提升、抓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提高分类收运的水平。对标精细,补好短板,完善“大分流”体系,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加快推进6个区级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依托已建成的327个村居服务点、18个镇级中转站,1个区级临时集散场,建立以村、小区为单位,依托垃圾收集员或保洁员分拣收集,村或小区统一储存,镇级中转运输,区级集中分类处置的低价值可回收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界定制度。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处全覆盖,区、镇两级环卫管理部门加强对收运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二次辅助分拣机制,完善各项基础台账登记制度,提高餐厨垃圾收运质量。强化督查,健全机制,抓好常态长效管理。采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建立智慧环卫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流程管理。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各环卫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按照计划节点要求,积极推进市级重大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加快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推进速度,力争年内取得城桥镇建筑垃圾资源化中转站的施工许可证,完成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站的选址专项规划审批工作。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营监管工作,制定符合崇明实际情况的监管办法和方案。积极协调生活垃圾物流体系正常运转,合理调配和解决生产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分拣物等其他固废的处置工作。三是增靓补短,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宣传引导和日常管理力度,切实提升责任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责任区管理、五乱治理和无序设摊整治成果,充分依托网格巡查机制优势,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通过开展综合整治,消除盲区,有效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围绕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目标,指导、督促各乡镇分解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实行层次量化管理;推进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市容环境保障。切实做好国际女子自行车世巡赛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的市容保障工作。四是规范引导,进一步加强户外景观设施安全管理。继续推进本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年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加紧编制本区景观灯光照明规划实施方案。加强临时广告(灯杆道旗)设施日常监管力度,联合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违规刀旗专项整治工作。
(三)突出生态优先,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做好“花博会”周边配套绿化建设工作。以“花博会”为契机,通过对鼓浪屿路、北沿公路、蟠龙公路、建设公路、林风公路、东风公路等骨干道路沿线、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提升,对接花博园主园建设,呼应花博主题,打造风格不一的花路花溪景观效果,欢迎四方宾客的生态通道。二是实施公园提升改造工作。对瀛洲公园、新城公园、堡镇市民公园进行景观提升、技防改造和便民服务的功能提升,打造文化鲜明的公园主题,为市民提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安全有效的城市公园休闲空间。三是继续做好大树保护工作。继续完善大树教育保护基地的配套设施,继续大力推送“崇明大树保护”微信公众号,继续为若干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配备智能化监管设备,继续开展大树科普教育活动和各类宣传活动。四是推进年度绿化建设任务。根据2019年绿地建设计划,指导、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绿地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崇明新城、陈家镇开发区、长兴岛开发区等处新生建筑的屋顶绿化建设,严格落实《上海市绿化条例》对于立体绿化建设的强制性要求,同时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以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打造丰富多彩的立体绿化;根据市级下达绿道建设任务和崇明区生态绿道规划指标,积极推进生态绿道建设;推进建设一批街心花园和绿化特色街区,进一步优化提升乡镇生态景观面貌。五是继续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崇明区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和生态绿道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结合区总规和指标体系的要求,落实公园绿地的用地,提升崇明公园绿地生态总量、覆盖半径、服务能级和生态景观效果,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增色添彩。
(四)注重管理前置,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一是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方面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考察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2019年推进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任务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规模和发展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推进机制,力争完成《崇明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三是进一步完成生态城区试点区域建设推进机制,指导督促区域内建设项目按照规划要求实施设计建造,力争完成《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专业规划》的初稿。四是积极配合市住建委做好《崇明生态岛绿色建筑导则》《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导则》编制工作。五是制定2019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计划,拟改造2万平方米,并对改造楼宇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与区级能耗监测平台联网运行。六是按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总体要求,逐步在我区范围内推广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和应用,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和新型建材以及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燃气供应安全保障基石。一是坚持行业引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本区燃气行业和燃气市场稳定受控。二是坚持“三进”工作机制和“公共服务(燃气)进社区”为载体,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率和覆盖率,努力降低燃气事故发生率,营造良好的安全用气环境。三是坚持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堡镇、新河地区燃气管道建设工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市燃气协会开展老旧公房消防安全专项论证,寻求技术突破,确保堡镇、新河地区管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扩大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范围,着手启动陈家镇、长兴镇等区域全配送工作。五是坚持提高应急演练的实战性,会同区公安局、消防等职能部门以及燃气企业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坚持管建并举,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一是根据崇明区道路照明设施运行养护招标文件,逐步推进老旧路灯更换改造,确保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和及时修复率达到市考核要求,并逐年提高。开展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智慧路灯和灯杆综合利用,提高路灯智能化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已入库区管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有序推进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做好区管道路照明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区地空联办的协调作用,牵头做好本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突出效能提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书香机关建设。注重大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努力推动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成果。二是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整体功能。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做好区域化党建“双报到双报告”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强管理,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素养。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注重干部培养、激发队伍正能量。四是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系列工作。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文明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各类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城乡建设管理精神文化建设。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制定好“两份清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机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跟踪督查。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弛而不息查纠“四风”。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