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020190009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19〕66号
成文日期:
2019-07-07
发布日期:
2019-07-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陈家镇人民政府:
近日,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位于陈海公路(陈家镇交通枢纽站附近)南侧的高压天然气管道MVA91号阀室附近正在搭建农业大棚,局部农业大棚已占压在高压天然气管道之上。经多次协调,仍未拆除,严重影响高压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该高压天然气管道设计运行压力为6兆帕,管径80厘米,是上海市超高压天然气主干管网北支,也是我区唯一一根接收上游来气,保障崇明地区用户管道天然气供应的生命线,稍有闪失,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高压天然气管道(包括阀室)两侧各10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请你镇尽快协调相关单位立即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将搭建的农业大棚退至高压天然气管道(包括阀室)安全保护范围之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高压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
此函,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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