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处置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违规搭建农业棚舍行为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7-14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358020190009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19〕66号

  • 成文日期:

    2019-07-07

  • 发布日期:

    2019-07-14

陈家镇人民政府:

近日,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位于陈海公路(陈家镇交通枢纽站附近)南侧的高压天然气管道MVA91号阀室附近正在搭建农业大棚,局部农业大棚已占压在高压天然气管道之上。经多次协调,仍未拆除,严重影响高压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该高压天然气管道设计运行压力为6兆帕,管径80厘米,是上海市超高压天然气主干管网北支,也是我区唯一一根接收上游来气,保障崇明地区用户管道天然气供应的生命线,稍有闪失,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高压天然气管道(包括阀室)两侧各10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搭建任何建、构筑物。

请你镇尽快协调相关单位立即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将搭建的农业大棚退至高压天然气管道(包括阀室)安全保护范围之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高压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

此函,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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