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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35802019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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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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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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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加大对建筑建材业管理力度。一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截止5月底,全区在监建设工程项目89个(其中建筑类项目56个、其他类项目33个),竣工项目数27个,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起。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71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10份,对3个工地、3名项目经理、7名安全员、2名总监、2名安全监理进行了记分处理,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开具质量问题整改单44份,局部暂缓施工单14份,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总体可控,稳中有升。二是建筑建材业市场秩序平稳可控。招投标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截至5月底共完成61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同时对市审计局发现的6个涉嫌围标串标的项目进行调查取证,对相关违法企业进行了批评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行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截至5月底共办理项目报建117个、施工许可证35张、竣工备案15个,审批通过130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监管不断加强,抽取检测原材料和产品91组(均合格),开具扬尘污染整改通知单18份,查处8家非正规混凝土搅拌站(其中4家企业设备已拆除,其余4家的设备将于6月22日前完成拆除)。认真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排摸问题线索,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市场秩序。
(二)持续推进燃气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高压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完成《崇明区超高压天然气管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崇明区超高压天然气管道技术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二是全区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范围再扩大。上海液化气公司和崇明燃气公司在堡镇至城桥镇沿团城公路两侧、陈家镇、长兴地区已启动了全配送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花博园区管道燃气配套建设。目前花博会管道燃气配套项目北新公路一标段排管施工已完成80%,北新公路二标、三标排管施工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建设公路排管工程正在深化设计。四是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行为。制定《崇明区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液化气行为,力争实现“清零”目标。五是开展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和宣传。全面加强全区73只供应站、储配站、气化站的检查和监管。强化燃气居民用户日常安检,上半年开展场站、管线、高压管道、防汛、占压等各类安全检查40余次,截至5月底管道气居民用户安检率完成年度计划的55%,管道占压仍为“零”,瓶装气用户安检率完成年度计划的38%。处理燃气事故2起(管道气1起,瓶装气1起),无人员死亡,1人中度烧伤,物损5万元左右。开展“三进”宣传服务活动,深入走访宣传农村和社区居委18个,帮助村民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30多个,并为9个机关、学校和养老机构提供宣传教育和上门服务指导。
(三) 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一是进一步提升道路照明设施运维质量。完善养护监督体系,设立了24小时投诉热线,每月亮灯率为98%以上,设施完好率为99%以上,报修修复率为100%。受理市民投诉205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4.6%,处置回复率100%。二是开展合杆、合箱试点工作。完成东引路-育麟桥路路口西南侧、江帆路-崇明大道路口西南侧的合杆、合箱试点改造,为下阶段我区综合杆利用广泛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扎实推进城市道路新增道路照明设施项目。根据本区创卫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城桥镇城镇区域内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工作,确定新增道路照明设施具体路段及实施方案,目前已启动招投标工作。
(四)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一是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目前已对13个拟出让地块提出了绿色建筑具体星级要求,在施工许可环节落实绿建二星级项目2个,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二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工业建筑100%落实装配式建筑,目前已在13个地块土地出让意见征询中明确了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在施工许可环节落实装配式项目1个,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三是继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原区水利局办公楼、区粮食局办公楼等11家单位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约2.05万平方米,预计投入约1800万元,目前已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四是积极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基本确定“1+3”发展模式,即全岛推广、3个试点区域先行(城桥镇、东平镇、陈家镇),启动了《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在相关区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域绿色生态建设管控体系。同时积极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崇明区生态城区导则》。五是配合编制《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由市住建委和区政府联合制发的《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于2019年5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了绿色建筑的管控要求和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同时积极配合市住建委编制《崇明生态岛绿色建筑导则》。六是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陈家镇生态实验社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基础上,启动了《崇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同时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目前已对13个拟出让地块提出了海绵城市相关指标要求。
(五)积极落实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一是冲刺任务清单,全力以赴迎接世行测评。根据《上海市2019年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改革施工许可指标冲刺任务清单》要求,牵头建设条线各单位积极落实,逐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并建立周报机制,对涉及改革案例样本数形成日报制,全力做好对标世行冲刺任务工作。二是整改问题清单,不遗余力啃下硬骨头。对照国办督查组反馈的关于我区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问题清单》,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问题清单整改任务逐项逐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相关单位。目前对《清单》中的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9项,尚有2项待市级部门明确操作路径后即可落实,剩余1项为市场行为。三是梳理政策清单,严格执行既有改革政策。开展政策文件及材料清理规范工作,对现行公开的申报材料告知单、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办事流程图等材料以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公布的政策文件、申报材料告知单、办事指南为准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严格执行既有改革政策,及时更新最新文件精神及要求。同时开展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组织潜在项目建设、施工等单位对优化施工许可等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及联审平台操作进行培训。四是积累案例清单,总结推广试点改革经验。开展社会投资项目改革样本梳理排摸,形成优秀案例清单,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提供经验借鉴。经梳理排摸, 5月底前拟进入施工许可阶段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项目1个、5月底前拟开展综合竣工验收项目3个。对排摸梳理出来的项目,各审批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全过程跟踪指导,努力培育可核查的案例。目前,在各审批部门的全力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区已完成首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五是明晰受理清单,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成立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发证、限时完成”的要求推进落地。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理顺部门间协同关系,推进信息化和资源共享,让企业办事更明白、更方便。
(六)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按时完成了2018年度本区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多轮反复审核、汇总和校验,于5月初圆满地完成了2018年度村镇建设年报统计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我区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旧房改造工作。经审核,确定我区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约有295户,初步建立了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台账,调整了我区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政府补助政策。三是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和宣传。在郊野村庄规划方案评审、村庄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等规划、设计阶段,积极宣传乡村风貌管控要求,强调将乡村风貌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设计之中。翻印《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二)》、《上海市村民住房方案图集》,供各镇乡人民政府指导村庄建设和村民建房。
(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委系统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经营行为综合大检查;做好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对燃气场站的安全检查和城市燃气管道占压等检查;督促各企业做好燃气入户安检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重新修订了《区建设管理委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工作责任体系,委各行业主管单位也建立了各自的防汛防台工作体系。目前已开展委系统防汛防台大检查1次,各行业防汛防台安全隐患排查3次,接下来还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三是开展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联合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汛期开展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八)深入推进了党的基础建设。举办2019年委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增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完成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完成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完成区域化党建工作。制定完成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委属事业单位的“两份清单”,及时填写2019年度《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细致、全面地理清各科室、各单位的职责,做好定编定岗和人员调整等工作。
二、2019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建筑市场运行秩序。继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建设领域稽查和综合巡查,加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营行为。持续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建筑市场有序发展。二是持续抓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保持工程治劣的强效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工程治劣专项制度》,大力遏制质量问题的产生。持续关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实效,加强对竣工验收时分户验收复核工作的监管,推广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住宅分户验收,促进分户验收制度落实到位。持续每季度开展建材监督抽检,保障抽检的规范性、科学性与实效性。重视对勘察设计的监管,从源头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把控,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三是引导绿色建材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做好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动态监管和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完成“崇明大宗建材发展前瞻及绿色生产机制研究”课题,加快推进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非正规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管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四是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深入贯彻建设管理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各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对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前置服务指导,切实当好服务崇明建筑业发展的“店小二”。同时强化宣传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提高审改新政的知晓率和覆盖率。
(二)进一步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步伐,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一是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方面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考察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2019年推进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规模和发展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推进机制,力争完成《崇明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三是进一步完成生态城区试点区域建设推进机制,指导督促区域内建设项目按照规划要求实施设计建造,力争完成《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专业规划》的初稿。四是积极配合市住建委做好《崇明生态岛绿色建筑导则》《崇明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导则》编制工作。五是继续推进2019年崇明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六是继续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和引导,在以村庄建设为载体的各项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要求乡镇遵循《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二)》。
(三)进一步加大燃气建设和管理力度,夯实燃气供应安全保障基石。一是继续推进花博会燃气配套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根据区交通委道路新改扩建项目进展情况,同步推进管道铺设。二是根据群众需求导向,统筹推进堡镇、新河、长兴、南门等地区老公房燃气管道改造。三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继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及超高压管线占压专项整治等工作,确保本区燃气行业稳定受控。四是坚持推进燃气宣传“三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率和覆盖率,营造良好的安全用气环境。五是提高应急演练的实战性,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逐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开展道路照明设施运维管理工作。逐步推进老旧路灯更换改造,确保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和及时修复率达到市考核要求,并逐年提高。按照创卫相关通知要求,严格把控设施、设备及施工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桥镇城镇区域内道路照明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做好本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场所的地下空间联合执法检查和后续跟踪复查。组织地空联各成员单位开展地下空间防火及防汛防台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积极做好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及地下空间信息核查更新和备案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实现建设和管理事业新发展。一是继续在委系统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注重培育敢担当、重进取、能实干的“工匠精神”,增强干部职工的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勤政为民的使命感。二是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注重干部培养和激发队伍正能量。三是继续开展“文明系列”宣传活动,做好各类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城乡建设管理精神文化建设。四是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机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并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跟踪督查。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弛而不息查纠“四风”。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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