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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83580201900120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2-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区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年年来,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0%。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建设系统相关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财政信息、规划计划、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建设动态、办事指南、审批流程、业务办理状态、行政许可公示、成果展示、重大决定草案等。一年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予以答复。一年来,我委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二、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政务公开的主要措施
(一)主动公开改革信息,更好服务企业办事
1、从2018年5月1日起取消执行《崇明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崇建管[2015]170号),即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取消原来采用网上摇号抽签确定施工单位的方式,改为由各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按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我委与区监察委通过通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发布相关信息。
2、严格按照市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并接受群众监督。
3、在落实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中,一是提前介入服务。我委早在2018年2月即提前介入服务2个潜在项目,主动与项目方联系,建立微信群,提高沟通效率,对提交资料、承诺书格式、平台操作等提供咨询服务,不需企业来回跑。同时开展预审,提高评审效率。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各审批环节通过“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多图联审、同步审批”等组合拳,设计方案审核环节,区规土局牵头,同步征询的审批部门由7家减少至3家,仅保留征询交警、交通和绿化市容部门意见。施工许可环节由我委牵头,取消原来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环节,实施卫生、消防、民防、水务等部门多图联审,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实现项目开工之前的审批流程优化。三是缩短办结时限。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工业项目”(指104 产业区块内的工业项目,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业项目除外)、“小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 个、35 个、48 个工作日。加之审批流程优化带来的福利,大大减少了企业从申请方案审批到获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
(二)注重服务增效,满足企业需求
1、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方面:一是对潜在项目做好引导。早在1月,我委与规土局、发改委、经委等部门对我区社会投资项目进行排摸,梳理并确定符合新规的社会投资项目作为我区的潜在项目,并主动与项目方联系,建立微信群,搭建服务平台,做到精准引导。二是对送审项目做好辅导。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梳理前期工作进展,对项目开展预审,做好设计方案送审和施工许可前各项评审工作准备,确保“报”和“批”紧密衔接。三是全过程做好指导。为确保新审批流程顺利推进,我区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专窗,落实专人专项负责项目推进,实时跟进项目进度,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咨询服务。
2、市容环卫行政审批方面:一是缩减办理流程,抓住重点审批环节,删减重复申请条件,从而以简便的审批中抓住重点审批细节,有力解决办事难、审批繁的误解。例如:2018年10月,农村商业银行绿化镇分行修缮改造项目前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经提供材料后发现该项目没有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施工中标通知书,办理的前提条件内容里,两项关键材料缺失,经细心详听后了解到该项目为内部发标,如何解决前来办理人的需求,但又不能违反办理流程,区环卫所渣土办工作人员采用抓住重点审批环节,要求农村商业银行提交该修缮改造项目内部发包的情况说明,同时现场勘查计算共产生多少装修垃圾,并要求申请单位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处置场所证明,抓住了重点环节,简化了审批流程,从而确保了服务对象能顺利通过审批,少走了弯路。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办理人员做到热心、诚心、耐心。即:热心服务,诚心办理,耐心沟通,作为行政窗口单位,无论上门办理的人语言如何不通,也要具有耐心的态度,一字一句热情讲解,使上门办理人不再具有恐惧感、厌倦感。三是主动设置ABC角,确保始终有人在,保证服务对象不跑空。四是完善建立公开信息栏,对办理的工作流程、提交资料、办理工作日等进一步明确,上墙公开,力争跑一次。
(三)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我委本着“能快则快”的原则,进一步缩短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一方面是我委从2018年4月1日起,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社会投资的项目,施工许可证均实行电子证照,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2-3个工作日。另一方面是从土地取得到施工许可的社会投资项目在联审平台上全流程网上审批,经过交通、交警、绿化等各部门通力合作,自我加压,我区上报的2个项目各环节均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完成,加之审批流程的优化,减少建设单位跑腿次数,实现高效透明的审批,使企业在创新审批制度中受益。
在绿化审批流程上,我委采取口头和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所办理事项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和需要补充所携带的材料等,不让服务对象做“无用功”。可一次办理的,绝不拖到两次,能当天办理的,决不拖到第二天。对12项绿化行政审批事项,均做到了缩短审批时间的承诺。另外完善了告知清单数据库建设。企业群众办事前,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多种便利形式对绿化审批事项需要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清单进行查询,准备好相应的办事材料后。也可以将材料的照片或者电子版上传到网络审批系统中,审批人员可以在后台对用户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批,材料有问题可以通过留言、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告知,企业群众在确定所有办事材料都无误后进行相关事项办理,有效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在城市综合管理事务方面涉及备案事项主要有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备案和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目前,办理该两项业务可通过上海市道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和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网通办、一次办成”。
(四)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在联审平台正式上线前,我委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在自我政策解读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培训及数据平台测试工作,还加入市住建委的审批改革微信群,一旦遇到问题能及时咨询。主动做好企业的相关培训,组织落实潜在项目建设、设计等单位至市住建委参加培训,将文件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屏幕、官方网站滚动播出审改相关文件、流程,在我委醒目区域放置宣传易拉宝,还制作了展板、宣传告知单放置在专窗,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我委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发布程序不规范,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质量不高等。
针对以上不足,接下来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为充分照顾特殊群体,将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二是规范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践中努力掌握相关技能,把握信息重点,注重信息时效,提升信息质量。
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