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60001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6〕14号
成文日期:
2026-02-11
发布日期:
2026-03-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亚通股份:
你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上海永冠商业设备有限公司屋顶5999.12kWp光伏发电项目的请示》(沪亚通〔2026〕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提升国企主业竞争力,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绿色能源体系建设中贡献国企力量,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国资委规〔2024〕1号)精神,同意你公司下属上海亚申数维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上海永冠商业设备有限公司屋顶5999.12kWp光伏发电项目,相关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