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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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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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5261202500098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5〕139号

  • 成文日期:

    2025-11-19

  • 发布日期:

    2025-12-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城建集团:

你公司《关于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减资的请示》(崇城建〔202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关于将水务局二通沙新民垦区1/1丘和向化镇北六滧垦区3丘两宗地块注入上海崇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崇国资委〔2010〕118号)和《关于将本区相关部门及国有企业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以资产重组方式无偿划转注入农发集团的通知》(沪崇国资委〔2025〕27号)精神,以实物作价计入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已划转至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同意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减少实收资本27000万元。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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