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50010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5〕141号
成文日期:
2025-11-21
发布日期:
2025-12-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亚通股份:
你公司《关于减少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请示》(沪亚通〔2025〕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强企业投资项目过程管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你公司减少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投资份额2100万元。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