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50009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5〕131号
成文日期:
2025-10-28
发布日期:
2025-11-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同类整合、清理退出、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区管企业下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区管企业内部、区管企业之间开展下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工作方案》已经区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及区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时间节点,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清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区管企业下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同类整合、清理退出、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本区将在区管企业内部、区管企业之间开展下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现就上述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压缩层级、压减户数、压灭风险”为导向,进一步整合资源、清理户数、减少层级,使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活力和国资运营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清理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中: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所属企业为多元股东的,要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二)积极有序推进。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企业清理整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清理整合工作与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正确处理清理整合工作与企业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区管企业是其下属企业和对外参股企业清理整合的责任主体,区管企业内部要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下属企业和对外参股企业清理整合工作。区国资委和相关部门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责。
(二)清理整合对象
1.应关闭退出的企业
长期亏损、对生态岛建设无实质性贡献的企业,无人员,基本不开展经营业务的下属企业。
2.应兼并整合的企业
经营业务雷同、存在不必要竞争的区管企业下属企业及区管企业间的同类企业。
3.应清理退出的对外参股企业
无投资回报或回报过低、发展前景不良的对外投资参股企业。
(三)方案编制
各区管企业对照上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保留、关闭、整合、退出等分类逐一列出下属企业和对外参股企业名单,编制清理整合工作方案,特别是对于房地产公司要有明确的整合意见或清退意见。区国资委在企业编制内部清理整合工作方案的同时,协调区管企业间同类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并在双方企业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将有关工作纳入双方的清理整合工作方案。
(四)时间节点
1.2025年11月底前,各区管企业完成清理整合工作方案编制初稿,提交区国资委审核。
2.2025年12月底前,区国资委完成对各区管企业下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方案的审批,并指导各企业推进实施。
3.2026年12月底前,各区管企业完成下属企业和对外参股企业的清理整合工作。清理整合工作完成以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同步完成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推动本区国企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
区国资委立足职能职责,牵头推进本区区管企业清理整合工作,各企业既要抓好自身职责范围内任务的落实,又要服务全局、积极配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务求取得实效
区管企业是实现本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各企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转变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布局、盘活国有资产,既要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确保清理整合取得实效。
附表:区管企业清理整合下属企业和对外参股企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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