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50008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5〕119号
成文日期:
2025-10-10
发布日期:
2025-10-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公安分局:
近接你局《关于商请上海崇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以及调整法人治理架构的函》(沪公崇函〔2025〕28号),经研究,同意你局对保安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具体复函如下:
第二届董事会建议由7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董事长、总经理、4名外部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具体名单为:施卫东(董事长)、施洪逵(董事、总经理)、胡钰(外部董事)、范聪颖(外部董事)、彭小敏(外部董事)、韩幸儒(外部董事)、苏劲松(职工董事候选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和监事。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胡钰、彭小敏、苏劲松,其中胡钰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抄送: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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