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50003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2-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
现将《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2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产统计工作范围
2024年度资产统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含集体独资、控股企业)。资产统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和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
二、按时报送资产统计报表
各单位应于2025年2月底前向区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各单位资产统计报表(A4纸打印)、编制说明,金额单位为“万元”,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单位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要求报送纸质文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文档。
附件:1.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联系人姓名:孙颀,联系电话:69352139。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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