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5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85号
成文日期:
2024-09-18
发布日期:
2024-09-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镇人民政府:
我委委托您单位监管的上海崇明宏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郁建华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已不在该公司任职,故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免去其公司董事职务。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抄送:国企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