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议陆伟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5 16:04

  • 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3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45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5

  • 发布日期:

    2024-04-25

交运集团(原生态交通集团):

根据沪崇府人〔202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议:

陆伟华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周惠标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汤雄、张志华、倪小林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

 

抄送:国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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