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3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45号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交运集团(原生态交通集团):
根据沪崇府人〔202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议:
陆伟华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周惠标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汤雄、张志华、倪小林同志任上海崇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上海崇明生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抄送:国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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