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现代农业园区2024年度员工招聘计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03 16:17

  • 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2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32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2

  • 发布日期:

    2024-04-03

现代农业园区:

你公司《关于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的请示》(崇农园司〔2024〕5号)收悉。经2024年2月26日区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区管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崇国资委〔2022〕74号)规定,你公司下属子公司沙乌头公司2名核心岗位人员(养殖技术人员1名,植保技术人员1名),由区国资委统一招录。

二、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月起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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