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滩建设集团2024年度员工招聘计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03 16:16

  • 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21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29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2

  • 发布日期:

    2024-04-03

东滩建设集团:

你公司《关于东滩建设集团2024年招聘的请示》(沪崇东滩〔2023〕62号)收悉。经2024年2月26日区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区管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崇国资委〔2022〕74号)规定,你公司11名核心岗位人员由区国资委统一招录,其中:综合文秘1名,党务文秘2名,人力资源1名,战略发展2名,前期管理2名,工程管理2名,财务管理1名。

二、同意你公司自主招录3名非核心岗位人员,其中:资产管理1名,园区招商2名。

三、请切实按照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崇明区区管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崇国资委〔2022〕74号)要求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待招聘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开展情况及结果以报告形式备案至区国资委。

四、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月起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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