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免去刘建华同志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0-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300082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3〕103号

  • 成文日期:

    2023-10-18

  • 发布日期:

    2023-10-18

区供销社:

近接你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刘建华同志免职的请示》(沪崇供总人〔2023〕13号),经研究,同意免去刘建华同志的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

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