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亚通公司合资设立新能源工程公司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0-08 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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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3〕100号

  • 成文日期:

    2023-10-08

  • 发布日期:

    2023-10-08

亚通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合资设立新能源工程公司的请示》(沪亚通〔2023〕19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3〕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更快更好推动企业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发展,同意你公司和上海风笛实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能源工程公司。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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