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30008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3〕100号
成文日期:
2023-10-08
发布日期:
2023-10-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亚通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合资设立新能源工程公司的请示》(沪亚通〔2023〕19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3〕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更快更好推动企业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发展,同意你公司和上海风笛实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能源工程公司。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