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30005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3〕62号
成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供销社:
根据沪崇府人〔2023〕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议:
张永恒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社委会主任(董事长);
免去黄胜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社委会主任(董事长)职务;
免去郁秋文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国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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