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滩建设集团2023年度员工招聘计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2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300028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3〕28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发布日期:

    2023-03-28

东滩建设集团:

你公司《上海东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招聘1名工作人员的请示》(沪崇东滩〔2022〕62号)收悉。经2023年3月20日区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区管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崇国资委〔2022〕74号)规定,你公司核心岗位规划设计管理岗1名,由区国资委统一招录。

二、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月起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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