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20006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2〕112号
成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亚通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龙源电力等单位设立合资公司的请示》(沪亚通〔2022〕12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2〕2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同意你公司下属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30%),与龙源电力集团(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股40%)、上海建设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30%)共同设立上海龙源亚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名为准),所需资金由各企业自筹。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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