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组建上海崇明粮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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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2〕110号

  • 成文日期:

    2022-09-28

  • 发布日期:

    2022-09-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区供销社:

近接你社《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建上海崇明粮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请示》(沪崇供总人〔2022〕14号),经研究,同意你社关于组建上海崇明粮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建议并批复如下:

第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胡新卉、刘砚、陈焱担任董事会成员,胡新卉任董事长。后续相关人员配置请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第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由陆宇、周俊、岑晨曦担任监事会成员,陆宇任监事会主席。后续相关人员配置请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抄送:国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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