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20005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2〕99号
成文日期:
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9-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亚通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请示》(沪亚通〔2022〕11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2〕1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同意你公司下属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5万元(占股49%)与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占股51%)共同设立华能亚岛(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名为准),所需资金由双方自筹。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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