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20004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规备字〔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崇明区区管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7月22日公布,因该规范性文件作为修订版本,为保持与上一个版本时间上的延续性,该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向区人民政府报请备案审查,备案报告、文件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合法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电子文本已经通过文件管理系统报送。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