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20001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2〕46号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管企业:
为全面落实《崇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现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1号,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
请各区管企业对承租本区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结合《若干政策措施》及市国资委实施细则分两档开展2022年度租金减免工作。同时,请各区管企业将填写完成的《2022年房租减免情况表》于4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区国资委,联系人:施磊,联系电话:13564203782,电子邮箱:249003828@qq.com。
其他有关事项请遵照市国资委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南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1号)
2.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工作指南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4.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5.2022年房租减免情况表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