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20001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2-07
发布日期:
2022-0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亚通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上海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沪亚通〔2022〕2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挖掘绿色能源领域转型机遇,同意你公司出资1900万元全资设立上海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