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20001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监管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审计〔2021〕41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本区直接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原则上由区国资委统一委托。亚通公司将拟选聘的审计机构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聘用意见。
二、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及托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原则上由同一家审计机构审计。
三、审计报告具体要求
(一)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对企业集团合并、本部、下属子公司及托管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
(二)财务决算专项复核说明报告:主要包括对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带息负债情况、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提供担保情况、其他重要事项等进行专项复核审计,并按规定作复核说明。
(三)内控测试报告: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或评价,对基础关键控制点、行业及新业务关键控制点实施测试,准确识别缺陷,核实上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四)财务评价书:在企业财务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宏观经济、行业形势、主要业务发展态势、对企业财务指标情况、主责主业情况、质量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和财务管控水平等方面作出评价、提出建议并出具财务评价书。
(五)以专项报告的形式披露区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经济指标数据及相关信息:按股权关系合并口径、事业与企业账务叠加口径、无股权关系但实际控制企业按叠加口径确定。在专项报告中揭示各个公司不同的经济指标体系,主要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劳动生产率、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三项费用控制(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亏损额控制、成本控制、税收总额、生态产业户数及税收等指标。根据深化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专项报告中揭示区管企业负责人2020年年薪及2016-2018年任期激励收入、2017-2018年任期激励收入等。
(六)产权科专项审计报告。
(七)工资总额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四、报送时间要求
(一)2022年1月20日前监管企业将签订好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报送区国资委备案(审计业务约定书详见附件)。
(二)2022年1月20日前审计机构报送工资总额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三)2022年2月15日前审计机构报送区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涉及专项指标的审计报告。
(四)2022年2月28日前审计机构报送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复核说明报告、产权科专项报告。
(五)2022年3月31日前审计机构报送内控测试报告及财务评价书。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的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应条款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项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联系人:孙颀 联系方式:69352139
附件:审计业务约定书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