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3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129号
成文日期:
2021-12-21
发布日期:
2021-12-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公安分局:
近接你局《关于商请同意组建上海崇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函》(沪公崇函〔2021〕43号),经研究,同意你局对组建上海崇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建议并复函如下:
一、由施卫东、董大南、苏劲松、刘玲丽、王志荣担任董事会成员,施卫东任董事长。
二、由吴晖、黄英、陆勇、黄学辛、杨裕东担任监事会成员,吴晖任监事会主席。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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