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3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124号
成文日期:
2021-12-08
发布日期:
2021-12-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企业集团:
根据区委组织部崇委组〔2021〕158号及区人民政府沪崇府办函〔2021〕240号文件精神,提议:
免去龚建琴同志的上海长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专职监事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抄送:国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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