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3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118号
成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1-11-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生态城建集团:
你公司《关于上海第三十五棉纺织厂公司制改革方案的请示》(崇城建〔2021〕48号)悉。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6),并经一届区委常委会第18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相关要求,顺利推进本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同意你公司对上海第三十五棉纺织厂(以下简称“上棉三十五厂”)进行公司制改革,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二、同意你公司以2021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对上棉三十五厂开展审计评估,最终形成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区国资委备案后,作为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
三、改制后的上棉三十五厂企业名称为上海第三十五棉纺织厂有限公司,实际以注册登记部门核名为准。
四、请你公司以堡镇地区“城市更新”为发展方向,积极推动上棉三十五厂相关地块开发研究。同时,要对上棉三十五厂原对外投资企业进行妥善处置。
五、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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