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3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116号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1〕325号)工作要求,我委对本区上市公司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因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32.51%国有股权为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故暂不开展本次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优化工作。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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