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2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114号
成文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公司:
你公司《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上海丰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请示》(崇农园司〔202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关闭注销上海丰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上海丰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债权债务等由上海崇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上海丰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托管的原上海崇明水产购销中心相关人员,由上海速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承接。
三、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审计、资产清查、企业清算、税务清算、工商和产权登记注销等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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