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区供销社)创建于1949年12月,属国有集体企业,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计划经济时期,区供销社积极向城乡居民供应生产资料、基本生活品、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同时接受国家委托完成农副产品的收购计划和调运任务,成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的主渠道、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当时的商品供应大多凭票定量,统一批发采购,统一定价,统一管理,高度的计划经济满足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1988年底,区供销社退出政府序列,但仍承担政府交办的各种任务及一些相关的社会职能,如:生猪定点屠宰、农资产品供应、废弃农药包装物和电子产品回收等。
近年来,区供销社坚守“为农”服务阵地,经营业态和服务功能也不断拓展和完善,除了继续发展传统的农资经营和农副产品流通之外,还先后向房地产开发、资产经营管理、农资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物资回收利用和汽车销售检测、医药连锁、养老产业、文创产业、招商引资以及超市、拍卖、典当、小额贷款等领域拓展,同时参股上海崇明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崇明农商银行,并拥有岛上规模最大的生猪屠宰中心和汽车销售广场。
区供销社本部按基本职能设办公室、党群办、财务科、人事科、企业发展审计科、综合业务科、资产管理科、安全监管科、企业托管科、法律事务室等10个科室,下属基层中心社4家,全资公司12家,控股公司1家,参股公司6家,托管企业4家。
经过70余年的风雨征程,先后获得了“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长三角地区创新标杆企业”“诚信示范经营认证企业”“上海市诚信创建企业”和“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