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2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109号
成文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生态旅游集团:
你公司《关于崇明县森林公园经营部公司制改革的请示》(崇旅集团〔2021〕42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1〕201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相关要求,顺利推进本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同意你公司对崇明县森林公园经营部(以下简称森林公园经营部)进行公司制改革,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二、同意你公司以2021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对森林公园经营部开展审计评估。
三、改制后的森林公园经营部企业名称为上海叠翠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以注册登记部门核名为准。
四、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