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100011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1〕89号
成文日期:
2021-09-01
发布日期:
2021-09-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生态旅游集团:
你公司《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招待所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请示》(崇旅集团〔202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上海市崇明区招待所改制为上海锦绣宾馆有限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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